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5-10-11 | 查看数:10
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5〕30号])、《贵州大学校内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贵大研〔2024〕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做好我院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查、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等方面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博导岗位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博导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能力。
2、申请者应符合《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校外兼职博导待2026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再行通知选聘。
3、近三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研究生导师:
(1)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行为;
(2)申请者或指导的研究生出现科研、学术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3)申请者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质量问题的(包括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贵州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出现“不合格”或者“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等情况)。
(二)申请博导岗位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首次申请博导岗位的申请者须具有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的经历),学术造诣精湛,科研成果丰硕,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且有在研课题,科研经费充足,能够提供博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所需的经费,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博导年审要求:
1.除近一年引进的校内教师及首次申请的校外专家外,博导申请人所提交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贵州大学。
2.2030年7月1日前退休的教师和专家,除《管理办法》中规定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者,不得参加本次年审。
3.年均科研经费到账:自然科学类10万元以上。
4.软件工程学术型博导资格条件: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三区(SCI/SSCI期刊分区参考论文在线时正式公布的中科院大类分区表,均不含曾被或正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预警的期刊、正被ON HOLD期刊、已被WOS剔除期刊、三大OA出版社旗下期刊,下同)及以上论文2篇。
5.电子信息专业型博导资格条件: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三区及以上论文1篇;或主持重要项目(包括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国家级重点项目及课题、到账经费200万以上重大横向项目、到账经费100万以上重大科技转化项目)1项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1项(二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前3)。
二、资格审查程序和办法
1.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20日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博导年审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支撑材料,网址:http://gsgl.gzu.edu.cn/)。
2.软件工程博导申请人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后对审核结果公示,电子信息专业博导申请人经电子信息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表决后对审核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由我院研究生科汇总年审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系统填报说明
1、首次申报的校外导师须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电子信息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选聘,获得聘任后,由研究生管理系统管理员分配申报账号,进入系统进行年审申请,博导聘期为四年。
2、申请软件工程(学术型博导)的导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博士招生单位申报学术型博导岗位,且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下的1个二级学科申请博导岗位。原则上不再接受校外导师申报,如果有申报的,须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申请电子信息专业型博导的导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博士招生单位申报专业型博导岗位,且只能在1个专业学位类别下的1个领域申请博导岗位。
我校世界一流建设学科的博导年审不受以上限制。
3、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博导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
附件:
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