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3-11 | 查看数:8994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贵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4.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领导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学科点负责人和纪检人员组成。 2.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选拔、考核、录取、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工作。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秦永彬 成 员:龙慧云,彭长根,田有亮,王以松,李晖,黄瑞章,李智,王丽会,龙士工,王华 纪检检查组成员:龙慧云,许华容,唐玮欣,司季勤 联系人:王华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导师以《贵州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信息为准。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拟招收8人(最终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满足《贵州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基本报考条件。 2.外国语水平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在450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85;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4)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7)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期刊或会议上发表英文学术论文1篇,具有较好的英语写作能力。(国际期刊或会议是指SCI源刊、EI源刊、CCF认定的C类以上国际会议) 3.学术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必须是报考年之前五年内的学术成果) (1)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的中文核心以上论文1篇; (2)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的中国计算机学会(CCF)发布的C类以上的国际会议或国际期刊或国内期刊论文1篇(以发表当年认定为准); (3)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的SCI期刊或EI源刊论文一篇(以发表当年认定为准)。 (4)参加教育部认定的或中国计算机学会(CCF)或其他全国性专业学会举办的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全国性比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五)奖励或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五); (5)以主编的方式出版本学科领域的学术专著一部,或以第一完成人申请获得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二项(须获得授权); 说明:应届毕业生论文等学术成果可以提供正式录用通知等作为审核材料。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适当放宽要求。上述学术成果需要经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认定。 4.其他要求 (1)学历要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专业方向原则上要与所报考的博士导师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本学科不招收在职攻读研究生,需要全脱产方式完成学业。本学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应届毕业生表发的上述英语论文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论文第一作者,但须提供导师证明函,证明该论文的主要工作为学生本人完成。 五、报名 1.网上报名 (1)由于招生指标限制,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在报考前征得报考导师同意。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 (3)报名时间:预计为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http://gs.gzu.edu.cn/)。 (4)报名考试费180元,届时请按网上要求方式缴费。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我校研究生院指定的时间段内(以邮戳为准)向本院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 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研究生证(仅针对应届毕业生)复印件; ③申请者须提供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 ④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⑥应届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⑦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考生可以提供个人近五年的论文、学科竞赛、获奖、专著、教材、专利、课题以及其他能反映申请者学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科研规划); ⑨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其中,①--⑧项由申请者按顺序添加目录并装订成册,第⑨项由推荐人亲笔书写密封,上述材料还须将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东校区)博学楼,王华(老师)收 电子邮箱:gzu_cs_yjs@163.com 邮编:550025 联系电话:0851-83622731 六、材料审核 1.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给出百分制成绩。专家组评审内容及分数占比如下: 外语水平:10%; 研究生在读期间学习成绩:20%; 科研成果(近五年的论文、学科竞赛、获奖、专著、教材、专利、课题以及其他能反映申请者学术能力的相关材料):60%; 科研规划:10%; 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3.学院将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采取差额考核的形式(差额比例为1:2),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七、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gzu.edu.cn/)。 考核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博学楼七楼 2.考核内容 招生单位组成含有报考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 (1)申请阶段材料评议(百分制,占综合考核总成绩20%) (2)专业考核(百分制,占综合考核总成绩30%): 考试科目名称:算法设计与分析,考核形式:抽题作答(20分钟) (3)综合面试(百分制,占综合考核总成绩50%):主要对考生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考生围绕硕士阶段的工作和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作15分钟介绍(采用PPT)。考核专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实行无记名打分。 综合考核各组成部分均按照百分制给出,综合考核成绩=材料评议×(20%)+专业考核×(30%)+综合面试×(50%),综合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3日内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 学院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拟报考导师的意见等,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将留存三年备查。 八、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报考的导师当年要有招生资格并且有招生指标,在此基础上,按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导师与学生互选,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①上线人数超过导师可招生指标,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次序询问导师意愿,由导师确定录取人选; ②上线人数少于导师招生指标,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次序进行师生互选,由双方确定录取结果; ③报考导师招生指标已录满,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其他导师; ④拟录取名单中如有考生放弃,导师可按综合考核成绩高低依次候补互选。 九、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拟录取名单审核与公示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在网站上(http://gs.gzu.edu.cn/)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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