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3-23 | 查看数:35916
根据《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形式
本次采用线下复试,所有招生专业考生须到校报到进行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
复试报名时间从2023年3月27日开始,考生按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分组同步进行复试。复试流程见表2。
三、招生计划和复试资格审查
1、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我院只招收全日制考生。各专业研究方向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生复试比例1:1.8划定复试分数线(分数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未达比例的专业方向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分数线上线人数复试,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如下表:
表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
2、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原件扫描或清晰照片)提供以下材料用于复试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交纸质材料一份:
(1)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扫描件或照片,个人证件照片。
(2)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电子报告;往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电子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5)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3、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审查结果公示
(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
各项审查材料以“姓名+材料名(如身份证、毕业证等)”命名。所有审查材料装入一个数据压缩包(压缩包数据容量<5M),以“准考证号+姓名”方式命名。电子邮件标题命名“一志愿审查+准考证号+姓名”,邮件发送至gzu_cs_yjs@163.com。
(2)提交截止时间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于3月25日24:00前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无效邮件。现场报到时审核纸质资格审查材料和缴纳复试费收据,审核结果将公示于我院网站(http://cs.gzu.edu.cn/)。
(3)现场报名及复试流程见下表:
表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流程指南
四、复试内容及流程
1.复试内容
复试由上机考试、综合面试两部分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1)上机考试:所有专业考生统一考试,测试考生的编程能力,线上测试平台(考试使用C、C++语言,Visual c++ 2010 开发环境),成绩满分为100分。
(2) 综合面试:以专业方向分组,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包括综合能力考查和英语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综合能力考查,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学科、专业要求,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内容主要包括:(a)思想政治表现;(b)本科学习情况综合介绍、参与的情况(含本科学习、学科竞赛、实践训练及科研、社会活动等情况,3分钟以内);(c)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以及创新思维、知识应用能力;(d)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英语考查,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查英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时间不低于5分钟。
3、复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上机考试成绩*50%+(综合能力考查成绩*80%+英语考查成绩*20%)*50%;
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五、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按照复试考生报考专业方向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未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或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六、考生注意事项
1.复试资格确认。到校现场报名、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未缴复试费的考生无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无复试资格。
2.考生须在复试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3. 考生须携带有效证件参加复试,自备考试文具。
4. 政审。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表见附件1。
5. 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体检只定点在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6. 复试结束后三天内我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
七、考生申诉渠道
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查询复试信息,复试期间若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均可联系本院研究生科:0851-83622731。复试咨询及邮寄资料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东校区博学楼712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科。
考生对复试的意见或申诉,可向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纪律督查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851-83620667(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