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贵州保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年度审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6-05-21 | 查看数:10
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6〕57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贵州大学校内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贵大研〔2024〕23号,以下统称《导师管理办法》)的精神。为了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做好我院新增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查、研究生导师资格年度审核等方面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1.研究生导师资格指教师取得硕士研究生的指导资格。取得导师资格者方能招收研究生,并进行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2.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资格条件按本方案中第二条中所列岗位条件审核。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3.校外导师的资格条件按本方案中第三条中所列岗位条件审核。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4.本方案规定的导师资格条件不低于《通知》中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
二、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条件
1.为人师表,恪守学术道德和师德规范,恪尽职守,在学生日常培养、论文发表、科研指导、实践指导、毕业论文指导等环节认真负责。近三年来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发表和其它学术活动中未出现“学术道德失范”等问题。
2.除2025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校内教师及首次申请的校外专家外,硕导申请人所提交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贵州大学。(说明:CCF认定国际会议论文需为全文录用;作者单位必须为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贵州省大数据实验室或学院直接管理的科研平台。首次申请硕士生导师,发表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3.2029年7月1日前退休的教师,除《导师管理办法》中规定可适当放宽年龄者,不得参加本次年审。
4.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包括一流学科特岗人才、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不超过3年(含)的教师)及以上职称,承担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能够提供硕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所需的经费,同时还需满足硕导年审要求;具有讲师相当职称,且主持在研国家自科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及以上实验系列教师,主持在研国家自科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的,可申请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主持在研省级自科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的,可申请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
5.一位导师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下的不超过1个二级学科/方向申请硕导岗位,同时仅可在1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下的1个领域申请硕导岗位。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要求发表SCI收录三区以上论文1篇/CCF认定C类以上国际会议1篇/一级学报以上期刊1篇/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版)2篇,或近三年以贵州大学为第一单位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1项以上/省级或国家级重点纵向项目课题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并有到校经费30万元及以上/横向项目且年均到帐经费在5万元及以上/以贵州大学为第一授权单位申请获批授权发明专利并有到校经费10万元及以上成果转换1项。
7.学术型硕导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1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下的2个二级学科/方向申请硕导岗位:(1)近三年,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及以上论文、CCF认定B类以上国际会议论文;(2)主持并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以上的国家级项目。
8.专业型硕导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1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下的2个领域申请硕导岗位:(1)作为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内赛事”并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2)近3年年均横向项目到帐经费不低于10万元。
说明:近一年指2025年1月1日至今,近两年指2024年1月1日至今近,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至今,依此类推。
三、校外导师岗位条件
按照《导师管理办法》,校外申请人可申请的导师类型为校外特聘硕士研究生导师、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校外专硕合作导师(以下分别简称特聘硕导、兼职硕导、合作硕导)。导师资格年审仅适用于特聘硕导。
特聘硕导岗位条件与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条件一致,具体参考本方案中第二条中所列岗位条件审核。
说明:
1.特聘硕导具有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资格,每年可参照学院分配的硕士研究生指标数量招生;除首次申请的特聘硕导外,申请人的论文作者单位必须为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贵州省大数据实验室、或学院直接管理的省部级科研平台;首次申请的特聘硕导,发表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2.特聘硕导须经1名及以上院内科研团队负责人推荐。
3.校外领导干部在我校兼职研究生导师须经我校审议通过后,方可担任我校研究生导师并进行导师资格年审,且根据相关规定不得在指导我校研究生工作中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
“校外领导干部在我校兼职”是指校外单位处级以上干部(不含高校、科研院所,特指公务员系列)。另,校外单位的厅级及以上干部、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相应层次职级公务员在我校兼职需要提请我校领导机构研究决定同意后、按照其干部管理权限完成审批程序并取得同意后才能兼职。
四、资格审查程序和办法
1.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程序。申请人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导师年审申请,在系统中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程序。申请人(具有“WP”开头的导师号)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导师年审申请,在系统中提交相关支撑材料(首次申请人须联系我院研究生科登记开通系统账号)。
3.5月24日前,申请人完成系统登记提交。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查结果在学院公示3天。
五、其它说明
1.学院每年将教师一年内的学术成果贡献、项目到帐经费作为分配指导人数的主要计算依据,结合教师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培养研究生的质量等,参照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分配当年指导名额。
2.导师学术不端,师德出现问题者,当年资格审查为“不合格”。问题严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含评阅和抽查)和发表论文出现“问题论文”者,导师负主要责任,学院将酌情减少指导人数。问题严重者,当年导师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并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拒绝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导师,当年导师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5.申请人如在本次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6.应参加但未参加过由研究生院组织的导师培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的研究生导师实验室安全专项培训的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硕导年审。
7.联系信息:贵州大学东校区博学楼7楼,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科,0851-83622731,电子邮箱:1556378210@qq.com。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贵州保密学院)
2026 年 5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