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9-11-13 | 查看数:3026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编制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贵大发〔2019〕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和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以“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二、组织机构 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招生工作在贵州大学招生工作小组及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完成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成立如下组织机构,并明确有关职责。 (一) 招生工作指导小组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成员:许道云、秦永彬、邹年娟、王以松、田有亮。 主要职责: 1、指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范围内博士研究生的考核录取工作。 2、指导小组须根据学校关于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内容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3、指导小组应负责对综合考核专家组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将名单报研究生院,确保考核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充分体现招生考试的公平与公正性,保证考核质量。 4、指导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考核结果提出质疑时,指导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接受和处理考生提出的申诉。如考生对处理结果仍有疑问,可直接向校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提出申诉。 (二)综合考核专家组 主要职责: 1、负责确定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评分程序,并组织实施; 2、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须到现场独立评分; 3、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考核情况,提出是否录取的建议。 (三)纪律检查小组 主要职责: 1、对“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对工作的档案整理进行监督和巡查。 三、招生计划及入围考核比例 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计划:5人,按1:1.5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核考生名单。
四、综合考核工作内容及计分方法 综合考核由四个部分,其内容如下: 1、材料审查(占总成绩的20%):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包括学历、外语水平、学术能力、研究计划等)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课笔试(占总成绩的15%):专业基础课笔试科目为《离散数学》,满分100分。 3、英语实际应用能力考查(占总成绩5%):考查形式为英语口语面试,满分100分。 4、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实践能力考查(占总成绩60%):考生围绕硕士阶段的工作和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作15分钟介绍(采用PPT)。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实行无记名打分,满分100分。 综合考核各组成部分均按照百分制给出,并汇总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材料审查*0.2+专业基础课笔试*0.15+英语实际应用能力考查*0.05+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实践能力考查*0.6。 综合考核方案详见《2020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方案简表》(附件1)。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2、综合考核结束后3日内在我院网站上公示综合考核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凡被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通过国家录取检查并将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3622731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