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年度审核实施方案

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4〕1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为了加强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做好我院新增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查、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等方面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1)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指教师取得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和指导资格。取得招生资格者方能招收研究生,并进行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2)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资格按本方案中第二条中所列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学院学术分委员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报学校研究生院终审,最后资格由终审结果决定。

3)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资格条件按本方案中第三条中所列岗位条件审核。学院学术分委员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4)本方案规定的招生资格条件不低于《通知》中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

二、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条件

1)为人师表,恪守学术道德和师德规范,恪尽职守,在学生日常培养、论文发表、科研指导、实践指导、毕业论文指导等环节认真负责。近三年来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论文在评阅、抽查及复查中未出现“问题论文”等情况,当年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发表和其它学术活动中未出现“学术道德失范”等问题。

2)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首次申请博导岗位的教师应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

3)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或SCI二区(中科院大类分区基础版)及以上论文1篇。(说明: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或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学院管理的省部级实验室;申报者本人为通讯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其指导的研究生或项目团队成员;首次申报外聘博士生导师,不受发表单位限制。

4)近三年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以结题时间计算),且有在研课题;自然科学类项目年均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三、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条件

1)为人师表,恪守学术道德和师德规范,恪尽职守,在学生日常培养、论文发表、科研指导、实践指导、毕业论文指导等环节认真负责。近三年来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论文在评阅、抽查及复查中未出现“问题论文”等情况,当年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发表和其它学术活动中未出现“学术道德失范”等问题。

2)原则上需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包括一流学科特岗人才、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不超过3年(含)的教师)。

3)一位导师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下的不超过1个二级学科/方向申请硕导岗位,同时仅可在1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下的1个领域申请硕导岗位。

4)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要求:SCI或EI源刊1篇;或一级学报以上期刊1篇;或SCI或EI收录论文2篇;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版)2篇。

(说明:作者单位必须为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或学院直接管理的省级重点实验室;首次申请硕士生导师,发表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5)近三年来,主持有1项省部级以上纵向项目;或近三年来主持有1项以上横向项目,且年均到帐经费在 5 万元以上。

6)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导师,学术型硕导可在1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下的2个二级学科/方向申请硕导岗位,专业型硕导可在1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下的2个领域申请硕导岗位:(1)近三年,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及以上、C刊(不含扩展版)、SSCI论文;(2)主持并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以上的国家级项目;(3)作为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 “挑战杯”“ 互联网+”“ 研究生创新系列大赛”“ 教育部认可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竞赛”并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资格审查程序和办法

1)申请人根据本通知要求及培养单位工作方案,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导师年审申请,并提交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相关支撑材料至院研究生科保存备查。学院按审查程序审查后,将审查结果在学院公示 5 天。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报研究生院终审。取得资格的教师将被列入下一学年招生计划。

2)博士研究生导师审核时间为每年9至10月,确定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硕士研究生导师审核时间为每年4至5月,确定研究生导师当年招生资格。

五、其它说明

1)学院每年将教师一年内的学术成果贡献、项目到帐经费作为分配指导人数的主要计算依据,结合教师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培养研究生的质量等,参照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分配当年指导名额。

2)导师学术不端,师德出现问题者,当年资格审查为“不合格”。问题严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出现“问题论文”者,导师负主要责任,学院将酌情减少指导人数。问题严重者,当年导师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并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拒绝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导师,当年导师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 年 4 月 25 日